公開測試(Beta)公告:本服務目前為免費公開測試階段,付費方案尚未開放,所有輸出均為 720p 浮水印預覽。本條款中關於付費、發票、訂購成立通知、下載後鎖定與 90 日保存之條文,於付費功能正式開放時生效;開放前不發生任何收費。
版本:2026-07-04。本條款依中華民國「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消費者保護法訂定;未記載於本條款之應記載事項仍構成契約內容,牴觸不得記載事項之條款無效。全文常時公告於本頁,您於註冊與每次付款前均得充分審閱。當您註冊帳號或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
「本服務」指 wedding-video-creator.vercel.app 之 Everbloom 線上婚禮影片製作服務。「成片」指依您提供之照片、文字,套用本服務模板輸出之影片數位檔(MP4)。「免費預覽」指 720p 含浮水印之輸出;「正式成片」指付費解鎖之 1080p 無浮水印檔案。
服務名稱:Everbloom 婚禮影片(個人經營,籌備中;正式營業主體資訊將於本頁更新)。客服信箱:abcd22774403@gmail.com,工作日 48 小時內回覆。本條款如有疑義,依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為之。
一、您須以本人有效 Email 註冊,並確保資料正確。二、帳號密碼請妥善保管,勿提供第三人使用。三、發現帳號遭冒用時請立即來信,本服務將於確認後暫停該帳號之交易與下載;非因您故意或過失所生之冒用損失,由本服務承擔。四、每帳號含 2GB 素材儲存空間,超過時得刪除舊素材或依公告方案擴充。
一、編輯功能免費且不限次數:上傳照片、套用故事線與模板、線上編輯與預覽。二、付費方案:單支下載 NT$990(該專案 1080p 無浮水印)、婚禮組合包 NT$2,490(成長影片+當天快剪+邀請影片三支)、工作室方案 NT$1,990/月或 NT$14,280/年(訂閱制,無限製作與下載、可商用)。三、所有價格均為新臺幣、含稅,以付款頁面即時顯示為準。
一、結帳頁面將載明方案內容、金額與退款政策,供您於送出前確認並更正錯誤。二、您勾選同意本條款並完成付款程序後,本服務以 Email 或站內狀態顯示發出訂購成立通知,契約於通知到達時成立。三、方案內容或價格有顯然錯誤(如標價異常)者,本服務得於契約成立前拒絕並通知您;已付款者全額退還。
一、付款由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CPay)代收,支援其提供之信用卡等方式;本服務不經手、不儲存您的完整卡號。二、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開立電子發票並以 Email 送達;索取紙本或三聯式請來信。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通訊交易消費者原則上享有收受商品後七日內無條件解約權。二、惟本服務成片係依您提供之照片與文字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且正式成片以非有形媒介提供、一經下載即為完成之數位內容,屬「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第 2 款及第 5 款之例外情事。三、本服務已於本條款及付款頁面明確告知上述例外,並須經您於結帳前勾選同意後始得交易;完成勾選及付款者,正式成片一經下載即不適用七日解除權。四、未經前述告知與同意之交易,您仍得主張七日解除權。
一、付費後尚未下載正式成片前,得隨時來信申請全額退款。二、正式成片經下載後,除有下列情形外恕不退款:(1)檔案無法播放、內容與您編輯之專案顯不相符等重大瑕疵,經通知後未能於 7 日內修補;(2)因本服務因素致無法交付。三、退款循原付款管道於 14 個工作天內處理。四、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之瑕疵擔保權利不受本條影響。
一、正式成片下載後 7 日內,享有一次免費修改並重新輸出(同一專案範圍內之照片、文字、順序調整)。二、成片檔案於輸出後至少保留 90 日供重新下載,屆期可能刪除,請自行下載保存;您的專案編輯資料於帳號存續期間保留。
一、您上傳之照片、影音與文字(下稱「用戶內容」)之著作權、肖像權及其他權利仍完全屬於您或原權利人;本服務不取得任何永久或概括授權。二、您僅授權本服務為產出您的影片及提供客服之必要範圍內重製、處理用戶內容;專案或帳號刪除後,該授權即終止。三、您保證用戶內容未侵害第三人權利,且照片中可辨識之人物已同意其肖像用於您的婚禮影片;因用戶內容所生之第三人主張,由您負責處理。四、未經您另行書面同意,本服務不會將您的照片或成片用於行銷展示。
一、本服務之網站、程式、模板、動畫、美術與商標屬本服務或授權人所有。二、成片供您於婚禮、私人聚會及個人社群帳號播放與分享;除工作室方案外,不得將成片或模板用於商業轉售或為第三人有償製作。三、本服務現階段不提供音樂曲庫,配樂由您自行上傳,適用第 12 條之 1;日後如提供授權音樂庫,該等音樂僅限嵌於本服務產出之成片內使用。
不得:(1)上傳違法、侵權、猥褻、誹謗或侵害隱私之內容;(2)冒用他人身分註冊或使用他人付款工具;(3)干擾、入侵系統,散布惡意程式,或未經同意大量自動化存取;(4)規避付費機制或移除浮水印以外流無浮水印檔案。違反者本服務得移除內容、暫停或終止帳號,涉法部分配合主管機關處理。
一、本服務不提供音樂曲庫;成片之背景音樂由您自行上傳。二、您應確保對所上傳之音樂擁有合法權源(自行創作、已取得權利人授權,或屬公共領域/開放授權且符合其授權條件),並保證該利用未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著作人格權。三、將成片於婚宴會館、餐廳等場所公開播放,屬公開演出;其所需之授權(包含但不限於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MÜST 之音樂著作授權、ARCO 之錄音著作授權)應由您或場地經營者依法取得,本服務不代為取得亦不負責。四、將成片上傳至 YouTube、Facebook、Instagram 等平台時,平台之自動比對機制可能就其中音樂提出著作權主張;該等主張與爭議由您與平台及權利人處理。五、本服務不會建議、鼓勵或協助您使用未獲授權之音樂。
一、本服務為著作權法所稱之網路服務提供者,依同法第 90 條之 4 至第 90 條之 8 建立下列機制。二、聯繫窗口:著作權侵害通知及回復通知,請寄至 abcd22774403@gmail.com,主旨註明「著作權通知」。三、通知與取下:權利人得檢附足資識別之著作資訊、涉嫌侵權內容之位置、權利證明及聯絡方式,通知本服務;經形式審查符合者,本服務將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該內容,並通知上傳之使用者。四、回復通知:使用者認其內容並未侵權者,得檢附說明及證明文件提出回復通知;本服務將轉送權利人,權利人於法定期間內未提出訴訟證明者,本服務得回復該內容。五、三振條款:同一使用者經本服務依前開機制認定有三次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情事者,本服務將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服務。六、明知不實而為通知或回復通知,致他人受損害者,依著作權法第 90 條之 11 負損害賠償責任。七、本服務依前開機制善意移除內容者,對該使用者不負賠償責任。
一、例行維護將盡可能事先公告。二、因天災、斷電、電信或雲端服務中斷等不可抗力,或第三人入侵等非可歸責事由致服務中斷者,本服務將儘速修復;系統設備之風險由本服務承擔,不因此增加您的義務。三、本服務就其電腦系統依現時科技水準採取合理安全措施。
未滿 18 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後,方得註冊與使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付費交易,依民法規定處理。
本條款修訂將公告於本頁;涉及您權益之重大變更(價格、退款政策、授權範圍)將於生效 30 日前以 Email 及站內公告通知,您得於生效前終止契約並依第 8 條處理未完成之交易。已成立之單次交易不受變更影響。
一、您得隨時停用或來信刪除帳號;刪除後您的照片與成片將於 30 日內自系統及備份中刪除(交易紀錄依稅法保存)。二、您重大違反本條款經通知未改善者,本服務得終止契約;已付費而未交付之服務按比例退還。
除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服務就單一交易之賠償責任,以您就該筆交易實際支付之金額為上限;就免費功能不負金錢賠償責任。請自行保留照片原始檔備份。本條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強制規定賦予您之權利。
對交易有疑義請先來信客服(工作日 48 小時內回覆);亦得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或依消費者保護法申請調解、向法院起訴。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條款涉訟者,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影響消費者保護法第 47 條及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9 關於消費者管轄之強制規定。
本條款任一條款經認定無效者,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本條款及本服務公告構成雙方完整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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